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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诉称其在江苏海安购置的一套房子被违规拍卖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终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为依归,要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效的核心评判标准。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就高,社会公平正义就获得了保障。近日,在沪务工的陈女士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在江苏省海安市南莫镇购置的一套房子被违规拍卖的问题。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陈女士陈述了事情结果:我今年53岁,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新上海人。2018年11月,我在江苏省海安市南莫镇购置了一套房子。我本人出资11万元,开发商帮我垫资15万元,剩余24万元,向南莫镇中坝邮局贷款。因受疫情影响,欠了2.5万多元。去年5月,正常还款。
    在这样的情况下,邮局经常给我打电话催逼,左告右告到法庭。法官带了几个人来上海,让我还款。我当吋答应尽快还,但第二天又发生特大洪灾,没正常还2万多元。但我至去年5月一直在正常还款,每个月将近2000元的贷款。
    今年年后,开发商告诉我说,邮局将我的房子偷偷拍卖了。卖了多少价格,我一点都不知道。我用短信和邮局沟通,询问他们是否有此事,邮局不明确回复我。我个人觉得他们这种行为是掠夺行为,脱离了干群关系。我现在要求他们明确回复我,并归还我的房子。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我认为邮局领导在大灾面前,漠视百姓利益,涉嫌不作为,乱作为,欺压百娃,不把百姓放在眼里。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撤销职务,并清查他们的财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房地产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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