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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侵占他人猪栏违法建房,依法拆除何其难!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执法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能在执法上打折扣,要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让生命财产更有保障,生活更美好,对未来更期待。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枫树村山孜李小组村民李某浪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本村村民李某萱在2009年侵占我40多年的猪栏违法建房,我第一时间向村、乡反映情况,数十年得不到解决。2014年一纸诉状将乡政府告上法庭,法院责令乡政府就2009年这起违法案件违法占地、违法建房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政府死活都不去执行,就赔3万元封口费。该案违法占地主观性强,一户多宅,屡教不改,其中李某萱仅赔了2万元敷洐了事。他们的过错给我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在2009年,李某萱侵占原告使用40多年的猪栏违法建房。事发后,第一时间向村、乡反映情况,因李某萱有个侄仔在南康区政府工作,所以在家一直仗势欺人,以权压人,在各个部门反映都置之不理,无人主持公道,无人申张正义,投诉无门。
      
    
    无奈之下,为了维护合法权益, 于2014年一纸诉状将朱坊乡政府告上法庭。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责令朱坊乡政府对李某萱侵占李某浪的猪栏、违法占地、违法建房一案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该案性质特别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并给当事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违法占地主观性强,一户多宅,依据《土地管理法》76条和《城乡规划法》65条规定,要求对该违法建筑依法拆除,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因朱坊乡政府责任主体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漠视群众利益,至今都没有对南康有史以来最严重的违法建筑拆除。
    
 
    为了掩盖事实真相,拒绝原告上访,该乡政府软硬兼施,仅出3万元封口费打发原告,敷衍了事。本案涉及到一些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跟云南昆明孙小果一案相似,恳请上级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明察暗访,挂牌督办,督促朱坊乡政府履行法院判决,对涉及一些保护伞和微腐败等问题将依法追责,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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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力追捕涉黑涉恶“漏网之鱼”,持续整治“村霸”
 
    中新网北京1月16日电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1月15日至16日在北京召开。对于做好今年的政法工作,会议指出,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追捕涉黑涉恶“漏网之鱼”,持续整治“村霸”。
    会议要求,坚定不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要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其中会议强调,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要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工作,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研究部署今年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若干实事。要全力追捕涉黑涉恶“漏网之鱼”,持续整治“村霸”。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特别是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和行业监管责任。
    会议还指出,要突出加强督察,切实拧紧上下贯通的责任链条。要及时总结扫黑除恶、教育整顿督导等经验,推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督查全覆盖,经常性开展点穴式督察,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完)
 
来源:中新网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2/01-16/96534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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