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大老虎”,群众对近在身边的“蝇贪”“蚁贪”更有切肤之痛。发生在基层的小官贪腐,损害着百姓的切身利益,啃噬着百姓的获得感,更挥霍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在对上届村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中,发现上届村干部任职期间涉嫌存在诸多违纪违法的问题,恳请上级领导明察暗访,公正处理,维护群众正当权益。”近日,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调青村委会调屋下村的村民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在一份题为《调屋下村关于要求查处村审计报告中上届村干部任职期间涉嫌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诉求》的书面反映材料中,村民们陈述了事情经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调青村委会调屋下村,是广东省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被征用村庄。自2006年起至2010年征地工作结束后,整村进行了搬迁,迄今村民还是靠租房生活。
本村民小组上届干部历任17年不换届,他们是:郑某兰,党员,原调屋下村民小组组长;郑某诚,党员,原调屋下村民小组副组长;郑某养,党员,原调屋下村民小组支书。2015 年因病辞去支书职务,但在2021年换届选举中,在办公室抢票箱烧选票,造成不良影响,被处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郑某广,男,会计,2015年接任调屋下村支书职。2019年12月因腐败问题被开除党籍及撤消党内职务。2021年在换届选举中,带头冲进政府办公室抢票箱、砸黑板,影响极坏,被行政拘留;郑某争,党员,原调屋下村民小组出纳;郑某劲,女,党员,2006年至2008年是冒名出纳。
2021年通过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工作交接中,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开展上届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并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村自2006年至2020年止的财务进行审计。会议推荐郑某贵、郑某觉、郑某发、郑某武、郑某高等5位村民负责配合审计事务。
根据《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调屋下村村民小组领导班子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湛江粤西审字(2023)第001号审计报告及有关资料,发现本村干部涉嫌存在严重的贪腐违纪违法问题。主要问题线索如下:
其一,多项开支账目没有明确的依据,缺乏合法手续。2007年12月至2013年10月期间,共涉及事项15起,金额3685907元。1、2007年12月27日,信用社账户付调屋小学债务20万元,但原始收据记载金额为80万元;2、2007年12月28日,信用社账户付水泥款10万元(没收款人);3、2007年12月3日,信用社账户支出付青苗费70万元(没上账);4、2007年12月31日,信用社账户支出路泥款4万元(没上账);5、2008年3月18日,付建路费25.5万元(没收款人);6、2008年11月6日,付村民征地款6万元(没收款人);7、2009年1月4日,利用征地款410.62万元冒名义作为青苗款分配;8、2009年6月2日,干部被约谈审查,开发区纪检暂扣20万元(暂扣情况不明,该款未有返还);9、2014年2月6日,多付郑某生女儿分配款1万元;10、2010年8月3日,付神庙搬迁费15万元。按明细数据只付57211元;11、2010年9月3日,凭证以征地款分配为用途提现33万元。2011年5日凭证提现20万元,共计53万元用于付村民征地款分配,因会计凭证后未附相关材料,无法核实53万元是否已实际支付及具体支付的事项及内容;12、2008年4月30日,补付郑某泗、郑某奋等人征地款6.5万元(没签收人);13、2006年3月29日,调屋下村收沙场抵押金6.5万元作为付出上账;14、2012年1月31日,农历正月十四文化节经费付8万元(没有支出明细、会议纪要);15、2013年10月3日凭证,付干部参加西安郑氏恳亲费20287元(没开支明细、会议纪要)。
其二,费用支出报销单据方面存在的问题。经检查调屋下村的财务资料,发现2006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部分费用支出多为收款收据,自制费用支出清单,未取得合法的费用支出票据,汇总数量200项,金额为1061.700569万元(详见附件1第12页)。
其三,分配账目涉嫌虚设假账。负责配合审计事务的5位村民,查阅2008年本村分3批为村民分配征地补偿款。由于本村民小组未能提供各次的分配方案及分配人员的户籍等证明材料,我们根据分配表查出,有部分人员多领取征地款的情况:第一批有12户按方案及人口分配,多付款额41.5万元;第二批有24户按方案及人口分配,多付款额77.25万元;第三批有17户按方案及人口分配,多付款额38.15万元。三批合计多付款额156.9万元。
其四,巨额征地款补偿未入账。查阅征地补偿款入账数目,根据2022年1月7日向国土局申请调取的存档资料,2007年、2008年《开发区东海岛新区十平方公里征地情况统计表》,调屋下村已征地面积2589.738亩,已拨付6808.096万元。但本村收入账目拨付的征地款合计只收到5510.884万元,未作收入款额1297.212万元(详见附件3)。
2022年3月8日,到东山镇农业办调取2010年6月30日,东山镇农村合作经济审计站对调屋下村固定资产调查表。表中注明调屋下村700亩林地已补征,但账目未收入该补偿款(详见附件4)。
这两笔巨额征地款,干部未能提供完整的征地合同协议,及开发区财政局未能提供征地拨款数据。因此,这两笔款事关群众重大利益问题,必须追究其流失去向。
其五,公款吃喝送礼,开支数额巨大。查阅2006年至2020年招待费、误餐费及会议餐费明细表,报销餐费共计2641笔,涉及金额339.1072万元。其中2010年餐费达74万元,平均每天2000多元(报销餐费金额占各项经费支出比例为38.89%)。
报销这些餐费中,有的跨期或超前报销;存在法定节假日报销餐费;同一时间段多次报销餐费;有的餐费没有审批人,没有合法票据;有关村民郑某学、杨某英的补偿款分配问题,引起争议,提起诉讼,本村干部在应诉过程中,涉及两案的餐费将近13万元。还有律师费、法庭受理费、送礼费、住宿费等达30多万元。
其六,村公共财产补偿漏失。本村地处东海岛红星水库上游,解放以来为抗洪修建4公里长的大坝;为了方便交通,跨洪道建造桥梁一座并配置护坝消力池。这两大项目工程建筑物征用的补偿款,账目未体现收入该款额。
其七,涉嫌滥用职权,公款私借。干部违反财经管理制度,擅自为村民借出公款70.92万元,且没有要求收款人写借据。至今还有25.8万元未催收到账。尤其是郑某江账中记载借款7万元,但他否认借到此款。通过起诉至法院,法院以无凭证为据,判定干部败诉。这7万元借款以及律师费、法院受理费、餐费等费用,必须由干部负完全责任。
其八,其它事项。本族兄弟分居雷州市东里镇九斗村,迁回本村居住生活的人口总数有44人,分配征地款时要求每人交公益金4000元,共计17.6万元。账目未作收入;据2020年9月《廉洁湛江》公开信息显示:郑某兰、时任支书郑某养、时任村民小组副组长郑某诚、会计郑某广、出纳郑某争等5人,于2013年9月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1006元公款吃喝;于2013年9月和2014年9月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共6800元购买月饼;于2012年2月、2013年1月和2015年1月,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共31845元购买高档酒水;2011年至2012年,调屋下村招待费支出合计超出限定额度199310.769元。2019年12月,郑某广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4月,郑某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某养、郑某诚、郑某争被批评教育。通报称“违纪所得已退缴”,但账目未体现该款退回。
根据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村2005年至2008年3月财务审核报告,报告指出部分公款存在于私人账户,公款混用,不符合财经管理制度。请查该干部银行账户的存款支付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老干部交接进行审计工作期间,会计郑某广拒交2006—2008年的账簿凭证。对于该情况,2022年3月5日、3月7日、4月9日,村委会召开多次交接会议,郑某广仍然拒交账簿凭证,村委会只能建议我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022年4月11日、5月20日,我村向东山街道党工委领导陈某某及纪工委书面反映,最后以“湛开东受字(2022)034号”予以受理。2022年6月30日,挂点领导谢某某再次召开交接会议,出函要求郑某广三天内交出有关账簿凭证,但郑某广在领导面前拍桌发怒,出言不逊,以资料遗失为由而拒交之。
2022年7月11日,东山街道办向我村出具“湛开东答字(2022)034号”答复意见书,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于是,2022年7月18日,我村向当地公安机关递交《关于调屋下村要求立案查处郑某广涉嫌隐匿、销毁账薄凭证的请示》,最终于2022年9月14日,拖了半年之久,郑某广才不得已交出2006—2008年的账簿凭证。才为审计工作提供了依据。
现在村民回迁每人要交8.4万元购买安置房,每户家庭背着几十万元债务。本来征地搬迁村民的生活水平应得到提高,由于干部涉嫌以权谋私,集体资金流失,造成了村民没钱购房。而且,村民无地耕种无工作,重新成为贫困户,何时能脱贫?十多年来,关于本村被征收土地存在异议及干部涉嫌以权谋私的问题,村民联名向当地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诉求,但至今仍没有得到公正处理。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鉴于上述诉求,恳请上级领导高度重视,督促基层尽快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做出公正处理,维护全体村民们的正当权益。
来源:乡村振兴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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