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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京科实业公司制售伪劣熔喷布 责任人为何仍逍遥法外?

 

2022年4月底,网络媒体以《生产销售不合格熔喷布不构成犯罪?》为题,报道新石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购买深圳京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防护口罩所需熔喷布时的遭遇。新石器公司已经向深圳京科实业有限公司支付了货款3600万元,已经发货1200万货物经多次检测为不合格产品。新石器公司深知口罩属于涉及生命安全的防疫物资,只好放弃使用京科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熔喷布,同时多次要求京科公司退货却屡屡遭拒,连尚未供货的2400万元款项也拒绝退还,新石器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军随后在广州报案。

 

天河公安局以及天河检察院均认定深圳京科实业有限公司四位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但在案件被突然移交至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四名被依法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转述犯罪嫌疑人要求新石器公司通过民事仲裁的方式向京科公司索赔。

受害方:南沙检方的所为令人费解,案件疑遭非法干预

其一、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天河检察院审查案卷多月后,将管辖权指定到南沙检察院。违反我国检察院一直遵循的“捕诉合一”原则以及先受理的检察院有优先管辖的规定。

其二、检方先将检测标准下降到1/2,检测结果不合格;然后再次下降一半,几乎连合同约定标准的1/4都不到,检测结果依旧不符合合同约定。刑法专家严肃指出检察官办案不以事实为依据,不遵循刑法伪劣产品的检测标准。

其三、2021年10月14日,到了必须做出审查起诉的决定的法定期限依然未能做出决定,四名被依法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南沙检察院取保候审。

唯有司法公正方能维护正义

据李军介绍,犯罪嫌疑人家属于2021年1月放话说“天河检察院不听话,将案件移走”;在2021年8月曾向李军放话,称“人很快会出来了”;2021年11月19日,陈朝晖等相关人员在南沙检察院门口众多法警面前公然挑衅辱骂受害者,在专家听证会上陈朝晖扬言让受害者不知道会死到哪里;2021年12月24日,在南沙检察院多名检察官与法警面前辱骂受害者是人渣。

受害者律师认为陈朝晖构成合同根本性违约、构成产品质量法上的行政违法、如今涉嫌刑事犯罪,连未发货的2400万也不退款,已发货不合格部分1200万也无法使用。于情于理于法,陈朝晖等都属于重大过错方,反而要受害者道歉,简直有恃无恐。

受害人将向有关部门寄送的材料

犯罪嫌疑人陈朝晖、陈祥霖等人直接实质非法占有受害者公司3600万元巨额财物。新石器公司发往欧洲价值3亿的口罩被销毁,目前还欠近6000万补偿金尚未兑付,应缴税金1300万元无力缴纳,银行贷款1000万元无力偿还。新时期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军常年累月奔走在维权路上而被迫解散年产值5亿元的7家公司,500名以上员工解散。

 

案涉货物为生产口罩的核心原材料,口罩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物资和第一道防线,“两高一部”多次发文规定涉疫物资犯罪要从重处罚。在大是大非面前,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对最初受理该案的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认定置若罔闻,对货物的原检测结果不予认可,一年多来也不起诉,企业和公民的权益如何保障?

案件后续发展情况,媒体将持续关注!
 

来源:法制观察报
原文链接:http://www.jjtqw.cn/news/lnpd/2022-06-08/5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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